“六有”團支部標準
有一個思想政治素質好、事業心強、工作能力強、深受青年信賴和擁護的團支部書記和支部班子;
有一支充滿活力,在本職崗位和社會生活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的團員隊伍;
有一支滾動發展、數量不斷增加的青年入黨積極分子和優秀青年人才隊伍;
有圍繞黨的中心工作,服務大局、服務青年、適合團員青年特點、豐富多彩、形式多樣的特色活動;
有為團員青年竭誠服務的扎實措施;
有能夠保證正常開展活動必要的經費、陣地和健全規范的工作制度、工作檔案。
“三會兩制一課”制度
“三會”指支部團員大會、支部委員會會議、團小組會議。
支部團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。學習時事政治和團務知識,討論通過重大問題,做出決議和發展團員等。
支部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,研究部署和落實支部工作。
團小組會議每月召開一次以上,學習時事政治和團務知識,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對團員進行監督,醞釀支部選舉,對處分團員、接受新團員提出初步意見等。
“兩制”:即團員教育評議工作制度、年度團籍注冊制度。在本年度第四季度至下年度第一季度進行。
“一課”:即團課,每季度舉行一次。參加人員為全體團員和入團積極分子。主要內容是對團員進行思想政治理論教育和團的基本知識教育。
“三推一帶”制度
“三推一帶”是指推薦優秀團干部作為黨的后備干部、推薦優秀團員入黨、推薦優秀青年人才競爭上崗和以黨建帶團建。
“三推一帶”制度是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接軌的團建機制和對優秀團干部、優秀團員、優秀青年人才的推薦、培養、使用體系,充分發揮共青團黨的助手和后備軍作用,為共青團工作的健康、全面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的有效途徑。
“三推一帶”工作要把對團員青年的培養教育作為出發點和立足點,不斷提高團員青年的綜合素質;要爭取黨組織建立和堅持定期研究“三推一帶”的工作制度,把“三推一帶”納入黨建目標管理之中;要堅持標準、嚴格程序,規范管理、保證質量,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。
團員聯系青年制度
共青團組織要廣泛地聯系青年群眾,把青年緊密地團結在團組織的周圍,發揮青年的積極作用,為四化建功立業,這是共青團的性質和任務所決定的。
團支部是團組織的最基本單位,加強團員聯系青年尤為重要,要形成制度,經常督促和檢查。
團支部要建立《青年花名冊》,制定團員聯系青年計劃。團員要在廣泛聯系青年群眾的基礎上,重點聯系1-2人,結成對子。團員要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影響青年,要在思想上、學習上幫助青年克服不足,使他們積極向團組織靠攏,盡快進步。在生活上、工作上要關心青年的利益,及時地向團組織反映他們的要求,幫助他們解決困難。
團支部要做好團員聯系青年活動情況記錄,要定期(每季度或半年)總結、分析、研究聯系情況,及時向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匯報。
【團費收繳】
一、《共青團中央關于印發《關于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的規定》的通知》(中青發[1994]7號)、《共青團中央《關于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的補充規定》的通知》(中青發[1996]11號)文件規定:
(一)團費交納標準
根據《共青團中央關于印發團費繳納和管理使用的規定的通知》(中青發[1994]7號)有關規定,每月工資收入在400(含400元)以下者,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.5%,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者,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%,農民團員、學生團員每月繳納1角。
(二)團費管理和使用標準
團地、市、州、盟委和相應一級團委,收取團費總數的25%,留用團費總數的12.5%,其余上繳;團縣、市、旗委和相應一級團委,收取團費總數的50%,留用團費總數的25%,其余上繳;團的縣級以下基層組織留用總數的50%,其余上繳。
二、核定的標準
在核定學生、農民團員時嚴格按照團中央規定執行,在核定有工資收入人員團費時,均按照最低標準,并在400元/月基數上減半收費,以最大限度減輕基層負擔,給基層團組織盡可能多留一部分,用作活動經費。
具體標準為學生團員、農民團員0.3元/年.人,其他有工資收入人員3元/人.年。根據中青發[1994]7號文件第二條第2款“團的地市和相應一級團委,收取團費總數的25%,其余上繳。在核定時按照人均200元/月來核定,200*0.5%*12*0.25=3元。
本次團費核定后,交納標準3年不變。